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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法院审理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4-01-02 14:24: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青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有人叫嚣要炸掉楼房,事后查明竟是酒后胡言,编造恐怖信息。最终,被告人锒铛入狱,害人又害己。

某日,郭女士在楼栋内遇到了邻居林某。林某饮酒过量后,声称自己要点燃天然气,炸掉小区楼房,催促郭女士赶快下楼,并要求郭女士给自己的妻子打电话。

林某要“炸楼”的言论霎时间在小区传开,引起居民恐慌。郭女士拨通了林某妻子的电话,林某妻子得知消息后赶忙让郭女士报警。郭女士拨打报警电话后,公安及消防部门民警赶到现场,将林某引燃的纸箱扑灭,并将其当场抓获。

西青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故意编造“点燃天然气”“炸掉住宅楼”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林某系初犯,且归案后能主动认罪,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林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相关条件,依法可以适用缓刑。西青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在此提醒,公民要在日常生活中保持理性、克制,切勿意气用事,图一时口舌之快,拿法律当儿戏,尤其不能拿恐怖活动开玩笑,否则害人终害己,终将自食犯罪的苦果。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