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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天津高院与市政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作者:吴玉萍 李公惜   发布时间:2024-01-04 08:53:57 打印 字号: | |

府院该如何联动才能有效发挥政府与法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联动的重点在哪里,该如何保障?……为确保把能动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天津市政府的工作协调,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在法治轨道上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工作协调联动,有效衔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顺利实施。

意见明确,针对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优化破产办理、协同推进破解执行难题、协同推进加强社会治理5个方面重点工作领域,制定16项具体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能,更好推动法治天津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有效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

意见强调,双方要统筹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各项工作,建立日常性府院联络工作机制,健全府院专题研究会议制度,畅通沟通联络和工作协调渠道。同时,加强责任落实,对府院专题研究会议议定事项,相关单位要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牵头负责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府院联动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4.1.3第1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