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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发出2024年首份《家庭教育令》
作者:刘晓彤   发布时间:2024-01-09 14:16: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津南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危险驾驶案件,并向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职责。

据悉,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间,被告人小雷(化名)伙同他人多次采取“拉车门”的方式,窃取多名车主放于车内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未取得运输危险品资格的情况下驾车运送汽油,被执勤民警查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雷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全案案件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承办法官在分析小雷的犯罪成因后,对被告人的监护人进行训诫并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承担其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小雷思想、心理、交友、行为具体状况,进行合理管教。通过法官的教育指导,监护人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承诺将对小雷进行家庭教育,自觉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