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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有矛盾 津南法院委派老师来调解
作者:周丹丹   发布时间:2024-01-16 10:47: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津南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诉前化解一起学生之间的纠纷。

据悉,原告马某通过王某代买某演唱会门票,双方事先约定,48小时内若马某要求退票,王某可以全部退回门票费。马某支付门票费后,当晚确定不再需要门票,故通知王某走退款流程。王某同意退款后,迟迟不退还门票费。两个多月的催要无果后,马某将王某告上法院,为维护自身权益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偿还票费并赔偿其追款时的路费。

了解案情后,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诉争标的不大,又因当事人均为在校学生,便将本案委派给津南法院特邀调解员天津市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老师牛丽天进行诉前调解。

牛老师接受委派调解后,第一时间给王某打去电话,耐心倾听其迟迟不退钱的原因,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知其人无信不立,以后毕业踏入社会应先以诚信为立身之本,既然答应退款,就一定要做到。现在案件到了法院,若真到开庭判决必然会记录到“诚信档案”中。最终,王某明白了牛老师的良苦用心,同意在诉前调解中心签订调解笔录,并当场给付马某因索要演唱会门票费所花费的路费,承诺事后将门票款退还。就此,两位学生之间的矛盾在老师的劝说下顺利化解,止步于诉讼程序之前。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