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孙长华

   打印 字号: | |

孙长华,女,汉族,1969年11月生,河北唐山人,民建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