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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时间:2024-01-18 16:22:04 打印 字号: | |

1月17日,天津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就做好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要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认真落实“中国式现代化是最大政治”“高质量发展是硬道理”的要求,围绕市委“十项行动”走深走实,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强化风险防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效,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建设。要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涉民生的小案、难案,坚持法理情相融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做深做实执行难综合治理,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院治警,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天津高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院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