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李静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1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天津高院工作报告。
2023年,天津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新收案件58.28万件,审执结60.49万件,诉讼标的额2477.75亿元,法官年人均结案296件,同比上升15.87%。161个集体和个人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82个案例、庭审、裁判文书、论文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
全市法院全力护航“十项行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防范化解风险、绿色低碳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审结民商事案件34.64万件;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审结涉民生案件119699件,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到位金额687.58亿元,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461.16万元;着力拓展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高效能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诉前多元解纷,积极参与诉源治理,诉前化解纠纷120948件,同比上升44.05%,发出司法建议844份;巩固深化司法改革成果,推进审判理念、体系、机制、管理现代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占结案总数的36.7%;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全面从严治院治警,努力建设高素质队伍。
2024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大局实效,进一步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中依法履职、实干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