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高院、天津市司法局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工作要求,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意见建议,共商工作举措。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勇出席会议并讲话。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会议。
(天津高院、天津市司法局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李静强调,开展交流会商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拓展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对于把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更好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深化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工作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要强化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双方共同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把会商成果落到实处。要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双方协作的深度广度,推动会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张勇强调,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既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共同贯彻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为法治天津建设凝聚更大法治合力,共同构建法律共同体。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全力支持市高院各项工作,推动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法治支撑和服务作用,全力支持市高院提升司法质效。围绕中央部署和我市实际,共同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全力以赴抓好会商成果的贯彻落实。会议就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提升仲裁公信力、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衔接等工作,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法治天津建设,达成一系列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