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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父母需“补课” 红桥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作者:魏肖   发布时间:2024-01-31 14:24:37 打印 字号: | |

为促进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红桥法院发出2024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在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件中,承办人发现原告父母离异,原告跟随父亲生活,但其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对原告缺乏基本的关心和教育。原告年纪尚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存在家庭教育明显缺失的情况。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承办人依法向原告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要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关注未成年人思想、心理、行为具体状况,给其上了一堂“依法带娃”必修课。

下一步,红桥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关注未成年人成长,通过依法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发出家庭教育令引导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