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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妥善解决一起执行案件
作者:霍唯一   发布时间:2024-02-04 15:15: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红桥法院执行局法官秉持能动执行理念,妥善解决一起执行案件。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王大爷家中有兄弟姐妹五人,王大爷是家中次子。两年前,王大爷的父母去世,均未立过遗嘱,留有一套房屋作为遗产。该房屋拆迁后,王大爷的大哥独自领取了全部拆迁安置款共计49万余元,用其中的30余万购买了一处产权调换后的房屋,其余17余万元据为己有。按照法定继承,每个子女理应分得遗产的相应份额,但王大爷大哥的做法显然损害了其余兄弟姐妹的利益。兄弟对簿公堂后,王大爷分得了相应的份额,但是王大爷的大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王大爷遂向红桥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确定调换后房屋的产权由王大爷和弟弟妹妹们四人继承,其他兄弟姐妹经过商量,一致同意将房屋的产权写在王大爷名下。但在办理房屋的产权证的时候,由于王大爷的大哥不能提供购房收据,导致王大爷无法办理。无奈之下,王大爷与联系了执行法官。

接到电话后,法官立刻了解情况并和相关部门联系。由于涉及到的部门较多,需要的手续也相对复杂,法官多次陪同王大爷到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经过法院提供证明材料和协调说明,一个月后,王大爷终于顺利拿到了写有自己名字的产权证。至此,案结事了。

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执行法官不仅解决了案件,还尽心尽力负责着案件的“遗留问题”,用心用情赢得了当事人肯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满满的幸福感。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