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第一天,天津二中院诉调对接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并充分发挥该案的示范作用,顺利化解一批案情类似的劳动争议案件,取得一案止百争的良好效果。
据悉,杨某是某公司员工。2023年6月30日,包括杨某在内的部分员工与某公司签订了《工资结算协议》,约定2023年7月1日起某公司不再承担前述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所欠工资于8月15日前一次性结清,同时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此后因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杨某向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过劳动仲裁、一审法院审理,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中院提起上诉。
因该案案件事实较为清楚,遂决定采用诉调对接模式先做当事人调解工作。调解中发现某公司不止与杨某一人存在劳动争议,还与另外十几名员工存在劳动争议,且案情与本案基本一致,某公司均提起了上诉。了解这一情况后,诉调对接团队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及时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不断耐心细致地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上诉人某公司决定撤回上诉,并就后续上诉案件也申请撤回上诉。
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化解,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劳资矛盾,又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让企业专注于经营,取得了办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