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天津高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23日,天津高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法院部署要求,总结去年工作,安排今年任务。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为总纲,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要围绕“四个善作善成”等重要要求,以助力实施“十项行动”为抓手,不断优化司法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助力高效能治理、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上狠抓落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还表彰了全市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通报了2023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情况。全市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