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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以更高水平诉源治理助力城市治理现代化

作者:吴玉萍   发布时间:2024-02-26 09:31:44 打印 字号: | |

图为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到津南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王奕钧 摄


2023年9月25日至26日,最高人民法院调研组深入天津法院调研,围绕强化审判管理、做深做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就进一步做好诉源治理工作提出要求。近半年过去,天津法院取得了哪些新经验、新成就?记者专访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

记者:最高法调研组强调,抓实公正与效率,必须做实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天津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成效如何?

李静: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诉源治理是促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一项事半功倍的工作。天津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将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12.1万件,同比上升44.05%。多家法院加强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联动解纷经验入选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7家单位入选全市“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记者:围绕诉前多元解纷工作,天津法院都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李静:天津法院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调解工作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做实司法调解,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让“解”更深入民心。一方面,持续推进人民调解,推动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天津市委市政府对法院解纷工作给予有力领导和指导,市政府与高院联合下发府院联动意见,市委政法委与高院联合制定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实施意见。天津高院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组织入驻法院调解平台。目前共有1916家调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和2859名调解员入驻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就地化解纠纷4215件。另一方面,着力扩大解纷“朋友圈”,推进诉调对接。完善与侨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11家单位的诉调对接机制;与市住建委、市教委、市公安交管局等单位共同开展住房、教育、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3年通过“总对总”诉前委派调解纠纷1.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3.7%。

记者:抓诉源治理,核心在“源”。天津法院是如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

李静: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就是在“治未病”。天津法院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找准参与治理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一是以人民法庭为抓手,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的最末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解纷前沿阵地作用,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全市74个人民法庭深入村镇、贴近群众、化解矛盾,结案12.5万件,同时,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的对接,主动走进矛调中心、行业街镇进行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二是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打造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健全无讼乡村、社区、商圈工作机制,与市统战部、市工商联联合设立商会法官工作室,推动民营经济领域纠纷源头化解。三是做深做实司法建议,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实践。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剖析原因,及时发出司法建议。2023年,共发出司法建议844份,平均反馈率、采纳率均超过96%,推动被建议单位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记者:下一步,天津法院如何深化诉源治理工作?

李静: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考察天津时强调“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是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重要任务”,要“创新城市治理,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天津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能动司法要求,落实市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天津实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强化诉前多元解纷,因地制宜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坚持注重办案与参与治理并重,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深化诉讼源头治理,有针对性地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处理,切实提高司法建议反馈率、采纳率,坚持以案释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司法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助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推进天津市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4.2.25第1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