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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常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李凤津 郝荣   发布时间:2024-03-04 08:55:55 打印 字号: | |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国家发展的崭新篇章又一次在勃勃生机的华夏大地书写开来!面对中国式现代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天津法院怎样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国两会前夕,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常松。

王常松指出,过去一年,天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王常松说,2023年,天津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在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展现了司法之为。一是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与京冀法院会签支持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建设若干协议,深化三地法院立审执联动,承办第五届京津冀司法论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严格保护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创等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的产权。服务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让有理无势的人打得赢官司。紧扣解决商业纠纷、办理破产等营商环境指标,制定降低诉讼成本、立审执衔接等措施,在全市营商环境单位考核中名列前茅。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严惩填埋倾倒有毒物质、乱采滥伐等犯罪。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立涉农、种业等专业法庭,依法严惩乱占耕地、制售伪劣农资等行为。二是全力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巩固深化司法改革成果,推进审判理念、体系、机制、管理现代化。强化监督制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管责任,加强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评审。

强化审判管理,调整完善全市审判质量评价体系,统一裁判尺度,严控审限变更,申请再审率、审限内结案率、执行到位率等主要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强化诉讼制度改革,依法推进提级管辖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全市法院信息数据互联共享。三是全力优化民生服务保障。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依法惩治家庭暴力、虐待老人、拒不抚养赡养、校园欺凌等行为,加强消费者、劳动者权益保护。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一站通办、在线能办、少跑快办”诉讼服务实效,天津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跨域诉讼服务试点单位。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开展涉民生等专项执行,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强化网络司法拍卖,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强化领导包案、案件评查、释法析理、帮扶救助等工作,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四是全力建设高素质司法干部队伍。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制定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净化政治生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等具体措施,狠抓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审判专业人才库,强化专业培训,实施强基工程,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有力促进司法民主。

王常松强调,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天津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新时代新征程对天津工作的总体要求、“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天津法院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在细化实化具体化上下功夫,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优化司法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中依法履职、实干担当。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4.3.2第1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