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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两案例入选市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04 13:42:51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天津市各区、各部门锚定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探索形成了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近日,市政务服务办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从99个典型案例中评选出十佳典型案例。其中,天津法院两案例入选!


案例三:滨海新区法院推出汽车融资租赁承租人风险提示书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作为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区域注册租赁企业4000余家,租赁资产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每年衍生融资租赁纠纷7000余件,占天津市此类案件总量的90%以上。汽车融资租赁案件中部分承租人法律观念匮乏、风险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欠缺,易引发违约风险,导致租赁企业和承租人利益双重受损,影响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针对这一情况,滨海新区法院制定全国首份汽车融资租赁承租人风险提示书,引导承租人群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降低违约风险,助力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汽车融资租赁承租人风险提示书包含: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识别法律关系性质;妥善保管身份信息,审慎进行电子签约;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切勿随意代人签约;具有特殊购买目的,关注资质办理条件;出现车辆瑕疵风险,依法找准维权对象;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可随意更换、处分租赁物;审慎进行付款操作,注意备注付款信息;如遇车辆毁损灭失,不可单方拒付租金;增强证据留存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注重约定送达条款,预留准确送达地址等十个方面内容。


案例九:和平法院推进审记录方式改革

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平法院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借力数字技术释放审判“生产力”,积极应用新型庭审系统,探索新型庭审记录方式,以“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改革为基础,多措并举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变革庭审记录新方式,以“录音录像”结合“语音实时转换技术”实现庭审记录随庭生成、电子流转;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度保障改革落实,研究制定《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院内20个法庭的庭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三是组织专项业务培训,试点工作无缝衔接,通过“和法讲堂”进行经验总结推广,邀请使用系统频率高、操作流畅的法官分享新模式使用经验;四是“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与在线诉讼相融合,提质增效减负多方共赢,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或PC客户端扫码进行庭审接入,远程完成庭审流程,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庭审时间节约50%,案件庭审时间节省超过25%;五是“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要素式审判相结合,审判效率再提升,提取必备事实和法律要素,简化无争议要素审理程序,对争议要素重点审理的审判工作方式,庭审平均时长减少30%。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