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高院要闻
代表委员看法院 | 全国人大代表周潮洪:平衡兼顾各方权益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作者:王珊珊 吴玉萍   发布时间:2024-03-06 10:39:54 打印 字号: | |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2023年7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提出,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这一理念意味着法院要跳出“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误区,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平衡和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努力取得案件办理的更好效果。如何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一次理念和实践的探索革新正当其时。

强制执行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甘肃腾格里沙漠边缘,一个个风车昼夜不停地旋转着,持续输出风电清洁能源。几个月前,正是这些大风车,让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三次远赴甘肃武威。W新能源公司与F公司计划在甘肃省某县投资建造一风力发电厂,投资额20多亿元,因资金短缺,便向Z金融租赁公司借款。后因未按时还款,Z金融租赁公司提起诉讼并将债权转让给担保人T集团。发电厂有稳定的发电收益,但因在全国各地法院有30余起诉讼案件亟须解决,情况不容乐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如何能动执行,盘活20亿元资产,让“僵尸企业”巧变优良资产?“执行是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天津市委会秘书长周潮洪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该案案情复杂,标的额大,涉及多方,法律关系复杂,执行难度很大。”天津三中院在执行中了解到,申请执行人T集团正试图进军风力发电市场。一方有需求,一方有产能,法院从双方经营需求切入,提出申请执行人在股权拍卖阶段参与竞拍,拍卖成功后接手风力发电厂,为盘活价值20亿元的风力发电厂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这一举措使得T集团在获得发电厂控制权的同时,实现债务实质性化解,也完成了其进军风力发电市场的商业规划。“一案止百争,助力企业良性发展,法院通过能动执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周潮洪建议,“法院办理案件既要重视办案本身,更要算政治账、社会账、经济账,从执行办案对国家大政方针的落实、对营商环境的优化、对社会大局的稳定、对当事人企业的发展前景等多视角去考量办案实际效果,以实际行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4.3.6第5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