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青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小静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名为“可喷火魔杖”的玩具,收到货后,和弟弟小浩一起玩。小浩在往魔杖里续纸时,魔杖发生了爆炸,导致小浩受伤。经医院诊断,小浩为胸壁开放伤、双手皮裂伤、面部皮裂伤,医疗费用近1.4万元。
由于销售魔杖的玩具店已被注销,小浩父母遂向法院起诉了该玩具店的经营者周先生,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2万元。被告周先生主张,原告无法证明爆炸的魔杖是自己出售的产品,且魔杖需要有成年人指导才能使用,原告在使用魔杖时没有成年人指导,因此其受伤与产品没有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证据可确认小静确实在被告作为经营者的玩具店购买了魔杖,根据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及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可确认原告受伤确系该魔杖发生爆炸造成的。被告所主张的魔杖有合格证且没有爆炸风险,并未提交证据证实。综上,法院认定原告受伤系由被告经营的魔法玩具店出售的可喷火魔杖造成。根据原告提交的医疗费票据等证据,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