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化解了一起二十多年的房屋买卖纠纷。
据悉,迟某(男)与王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名下有一套房屋。2001年12月,王某与购房人李某签订房屋购销协议,约定王某、迟某将该房屋出售给李某,一次性获得购房款4.5万元,同时交付购房发票。因产权证尚未下发,王某出具欠条,承诺产权证下发后再交付给李某并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协议时, 迟某不在国内,故合同落款处仅有李某和王某的签字。2002年4月,李某用住房专用发票领取了房屋产权证。此后李某持续居住、使用、出租涉案房屋。
后李某向二人主张房屋过户,却联系不上王某,联系迟某时方知二人已离婚。迟某表示房屋是被王某擅自出卖的,要求李某返还房屋。因对房屋处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迟某、李某两家多次爆发冲突,多年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今年年初,迟某起诉李某,要求其返还涉案房屋,并归还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发票。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联系双方当事人,细致梳理了案件信息。原告迟某身居国外,委托其年近八旬的父母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李某及其妻子也已年过七旬。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年纪,在沟通中格外耐心,及时做好风险预案;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早已失去信任基础,便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开展沟通,倾听诉求和心声,及时释法明理,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在开庭前,从返还房产证发票、腾还房屋时间、经济补偿数额、房屋现状视频、房屋物品清单、物业水电费用等等细节上为双方量身制定了解决方案,做好了开庭准备。
考虑到原告父母年纪大且身在北京、行动不便,本案采取了一方线上、一方线下的融合开庭方式。因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被告对法官较为信任,遂委托律师将房产证和发票带到庭审现场。看到被告的诚意后,原告也表示愿意协商调解,但对于调解内容细节仍然非常谨慎。经过三个小时、共六轮的细致沟通,双方终于对腾还房屋等所有细节达成一致。被告当事人表示将会积极配合完成房屋腾还工作。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这场历时二十多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