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敲诈勒索案件。
据悉,2023年10月,被告人徐某与谢某某(另案处理)经预谋,由被告人徐某驾驶小轿车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报警相要挟的方式,对祝某某所驾驶的车辆进行撞击,致双方车损。双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徐某以报警举报祝某某饮酒驾驶为由向其索要人民币10万元,因祝某某拒绝支付未果。经鉴定,祝某某车辆损失价值约为1万元。
整个庭审过程有序进行,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根据犯罪事实及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展开激烈辩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被害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勒索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对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