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开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合同纠纷,切实达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据悉,四原告与被告系兄弟姐妹。四原告称,2013年,五子女与其母达成口头约定:将母亲单独承租的一套企业产房屋的承租权人变更为被告,待母亲过世后,变卖该房产并将所得房款分为六份,被告因承担了较多的赡养义务而分得两份,其余四子女各分得一份。但该约定并未形成任何书面材料。后房屋的承租权人顺利变更为被告并进行了公证。2021年其母过世,五子女协商履行继承事项,就分配案涉房屋款项未达成一致,四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补偿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了解案情,安排当事人到庭开展多轮调解工作,经过耐心劝导,五子女逐渐打开心结,被告从拒绝调解到愿意给付金钱补偿,各方达成调解方案。但在签署调解协议前,作为原告之一的长兄因交通事故过世。法官了解情况后,迅速与远在美国的长兄之女联系,让其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并线上签署调解笔录,最终,跨越空间阻隔,五子女的心事终得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