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东丽法院审理一起二手车买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19 10:07: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丽法院审理了一起二手车买卖纠纷。

据悉,王某从某二手车销售公司以23.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购买协议备注中载明“无事故、火烧、水泡”。王某在使用中,发现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遂委托一家汽车检测公司对该车辆进行检测。出具的车况检测报告显示该车辆为“水淹车”。根据该车辆的报险记录后附照片可看出,案涉车辆水淹位置高于底盘。王某遂将某二手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二手车销售公司作为卖方,向王某出售车辆时故意隐瞒案涉车辆存在水淹的真实情况,存在欺诈。故王某主张撤销其与某二手车公司的协议,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综合考虑案涉车辆贷款情况、抵押权设立情况及二手车销售公司欺诈事实、案涉车辆仍为王某占有情况,酌定二手车销售公司按照案涉车辆购置价款三倍赔偿王某。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