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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执行“最优解” 优化营商“软环境”助力经济“硬发展”

作者:张晓斌   发布时间:2024-04-23 10:01:5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津南法院执行局法官叶程鹏率团队在涉企业案件中深入走访、调查,注重区分企业“失信”还是“失能”,善意文明执行,在数起涉企业案件中积极妥善采取执行措施。近日,该院执行的两起涉企业腾退厂房案件,虽然采取的执行措施截然不同,但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系某知名电器企业供应商,因市场环境等因素经营遇到了一定困难,经判决,当事人之间关于厂房的租赁合同解除,被执行人需腾退7000余平方米的厂房。法官叶程鹏多次深入走访该企业,听取当事人意见后,组织合议庭进行研判。合议庭一致认为被执行人仍在坚持生产,并采取积极态度欲解决争议,表达了续租厂房并陆续付清所欠租金的意愿;现一味强制腾退,大量机器设备搬迁、保管,不但会影响被执行人生产,申请执行人也面临重新招租等问题,将加重双方当事人负担,最终两败俱伤。在此情形下,执行团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厂房,并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案件和解结案的同时,双方当事人取得了共赢共发展的契机。

在另一起案件中,承办法官段晨思多次深入厂房了解,被执行人早已停止经营,现已无追求发展脱困意愿。经合议庭研判后,执行团队迅速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经执行团队3个工作日连续奋战,对全部腾退物品清点造册完毕,厂房顺利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

今年以来,执行局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寻求执行“最优解”,因案施策。针对涉企业案件,被执行人能主动联系执行法院且积极配合工作的,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的基础上,促成执行和解,对企业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尽可能减少执行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被执行企业创造“回血”机会。但如果被执行人存在规避执行、隐匿财产等行为的,坚决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方权益。执行局力争多措并举,在法治轨道内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