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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作者:周航 王茜   发布时间:2024-04-23 10:14: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司法护航老字号发展的相关情况,发布知识产权发布典型案例,并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2023年以来,天津一中院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85件,其中著作权纠纷占比37.3%,商标权纠纷占比24.3%,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占比11.9%,所占比重分列前三。

在审理过程中,天津一中院坚持严格保护的司法理念,同时统筹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准确划分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滥用的法律界限,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保护创新成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特别是通过知识产权审判加强对以老字号为代表的文化历史传承的保护,综合审查证据,合理确定权利边界和保护方式,在平衡好各方权益的同时,加强能动司法,依法维护老字号正当权益,推动涉老字号纠纷快速、实质性化解。

天津一中院还就企业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建议:

要健全产权体系,提高维权能力。权利人对自己特有的商业标识应及时注册商标、域名,对自己的核心技术如产品配方、工艺流程等及时申请专利或以商业秘密等形式进行保护。要尽早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立体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强化证据意识,妥善保存涉及历史传承的出版物等有关权利归属证据材料。在知识产权权利许可和转让时要进行明确约定和合理限制,减少权属争议带来的不良影响。

要自觉强化诚实守信理念,依法正当维权。树立和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亦应依法维权,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善意、审慎行使诉权,不得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滥用权利,损害自身品牌形象。

要立足创新发展,多措并举遏制侵权行为。权利人一方面应立足自身发展,在产品创新、运营模式改进上下狠功夫,让假产品无立足空间;另一方面,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源头追溯、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要加强外部合作,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扩大影响力。权利人可与相关行业协会、媒体和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维权工作。通过对侵权行为的揭露和维权结果的宣传,不但能够对侵权者起到震慑作用,还能帮助消费者一辨真假,维护自身形象和声誉。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