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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刊发:法治津门,何以“营商”到“赢商”?

   发布时间:2024-05-16 14:26:04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天津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大审判力度,大量涉企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诉讼便利度明显提升、涉企纠纷诉源治理机制更加完善,为天津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