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汤与被告张某、张某亚、李某某、张某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某汤与被告张某系父子关系,被告张某与案外人张某月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一女张某亚。被告李某某、张某计系案外人张某月父母。案外人张某月因病去世,本案原告主张儿子、儿媳曾向其借款要求上述四被告返还。
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诉讼前双方已有多起诉讼。双方就案外人遗产问题产生争议,张某曾提起继承诉讼,后张某不服本院判决提起上诉。另,案外人张某月父母提起与张某、张某亚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要求张某、张某亚偿还其借款,由此双方矛盾激化,故张某父亲张某汤提起了本案诉讼。
法官为化解双方矛盾,多次组织进行调解工作。调解期间,张某计提起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法院判决驳回了其诉请。法官细致梳理双方诉讼争议的症结所在,深入了解遗产的情况、双方对分割遗产的意见、对未成年人抚养的意见及各自其他诉求,从双方的给付能力、居住情况、财产分配有利于双方实际履行及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经过多次交换意见,双方情绪趋于缓和,均表示接受调解。此后,双方在中院的继承案件中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计表示不再提起上诉,本案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双方纠葛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