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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全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作者:段沛文   发布时间:2024-05-17 17:38:02 打印 字号: | |

在《信访工作条例》施行两周年之际,为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天津高院组织全市法院在5月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并确定5月16日为集中宣传日。


持续强化阵地宣传 营造法治化氛围

天津高院统筹全市法院扎实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各法院切实把学习宣传与做好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紧密结合,在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向来院群众宣讲了《条例》重点内容,着重讲解信访程序、信访渠道、办理时限等相关知识,引导群众采取合法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展示宣传图册、张贴信访路线图、在信访接待室设置政策解读、在电子屏幕循环播放画报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信访知识。


积极创新宣传方式 推动宣传进万家

滨海新区法院组织干警分别前往辖区内富贵家园社区、大港街集市,与滨海新区信访办联合开展《条例》实施两周年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滨海法院工作人员采用悬挂条幅、发放《条例》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对《条例》中的“信访工作原则”“信访事项的受理”“信访人的禁止行为”等重点内容进行细致的宣讲,通过面对面的形式,对群众关心的信访流程与信访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进行耐心解答,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对信访规范的认知,树立了合理信访、文明信访、依法信访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使信访规范更加深入人心。

和平法院联合区信访办、区检察院、公安和平分局等多家单位,在和平区解放北园开展现场主题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现场群众介绍《条例》内容,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红桥法院联合多部门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在区信访办通过发放传单、现场答疑等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条例》宣讲。在礼貌楼社区就《条例》理解和适用进行宣讲,分享了多元解纷、实质性化解矛盾以及信访法治化等相关内容。集中宣讲结束后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现场答疑,获得广泛好评。

西青法院组织干警深入辛口镇第六埠村,设立咨询台,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为群众答疑解惑,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详细讲解信访的受理范围、工作流程、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帮助群众树立“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理念,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蓟州法院与区公安局、司法局、街道办等单位在鼓楼广场联合开展《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通过分发宣传材料、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深入浅出地介绍《条例》有关内容,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