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天津法官学院举办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检察同堂培训班,天津法院、北京法院、河北法院行政庭和天津检察院、天津司法局相关同志共2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郭修江副庭长、王晓滨法官等业务专家,围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违法建筑查处、行政协议履行、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疑难争议问题进行了专题授课,促进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此次培训还采用研讨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锚准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的短板和困难,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既着眼于行政审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制度设计,又落实在每一个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成效好,实实在在促进自身行政审判专业素养提升的同时,更能使京津冀三地在相互交流中加强合作、共同进步。我们要牢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2024年是新行政复议法施行的第一年,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和京津冀司法协同纵深推进的一年,天津高院举办此次同堂培训,不仅让参训学员齐聚渤海之滨,共学前沿理论,碰撞思想火花,更助力三地互学互鉴,促进区域协同,共同提升行政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