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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法院与通州法院联动调解
   发布时间:2024-06-17 10:52:25 打印 字号: | |

日前,武清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据悉,原告张某户籍地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被告田某户籍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田某在武清区某小区有一所楼房用于出租,张某承租了该房屋,双方因供热采暖费交纳问题产生纠纷,争执不下,张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情不复杂,标的额较小,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就与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取得联系,共同制定了调解预案,力求“速战速决”。京津两地法官分别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与心理疏导。法官们默契配合,解开了原、被告心结。最终,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做到了案结事了。

武清法院将继续探索异地法院联动办案工作方法,为司法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