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的有关部署,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与行政审判的司法最终裁判作用,有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天津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截至日前,天津各中院、海事法院、各区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均在法院立案窗口同时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实现了全面覆盖。其中,西青法院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于2024年4月14日最早正式运行。
图为西青法院行政复议立案窗口正在依次排队叫号接收行政复议案件材料
天津法院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的总体要求指导下,初步探索形成了立案审查、释法明理、复议引导、立审协调、材料转递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各院与辖区司法局密切沟通联系、及时协调对接,在法院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邀请有条件的区司法局派员驻场工作。目前,津南、河东、宁河等区司法局已派员驻场工作,直接接收复议申请材料。各院不断探索健全完善复议窗口运行机制,制定多元解纷工作规程、复议诉讼衔接方案,采取在窗口摆放行政复议明白纸等一系列措施,使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不仅在形式上全面设立,更在实质上切实发挥应有的解纷作用。
图为宁河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正在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梳理材料
图为河东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正在行政复议窗口接待当事人
接下来,天津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推动其与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等制度机制的衔接配合,有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以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