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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多次非法出售精神药品
【今晚报】“卖药”变“贩毒” 获刑七个月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24-07-08 08:57:48 打印 字号: | |

经营连锁药店多年的店主,明知相关药品被列为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仍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案件,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张某某经营某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其明知曲马多复方制剂已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不具备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入和销售,仍从他处以每盒12元的价格购进氨酚曲马多200盒。张某某在明知刘某系吸毒人员的情况下,仍向其出售氨酚曲马多22盒(盐酸曲马多含量共计9.9g),获利726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向明知是吸毒人员的刘某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医药从业者违规向吸毒人员出售麻精药品不仅助纣为虐,而且触犯刑法。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医药从业者,严守道德和法律红线,不要因一时之利而带来终身悔恨。

 
来源:《今晚报》2024.7.6第10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