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展“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对5名“失联”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拘传强制措施。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8名、警车2辆,先后前往河东、和平、静海等三个区查找、拘传被执行人,取得了2件案件实质化解、1件案件当场履行、1件案件被执行人承诺7日内履行的良好效果。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友军多次听取执行局的计划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要求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协调警力和物资装备,全力配合好集中执行工作,行动开始前又专门动员安排。
执行团队来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家门口,其未在家,遂通过电话对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口头传唤,责令其下周到院接受调查,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反馈,表示被执行人王某某已与其联系,承诺先行履行一部分还款义务,余下部分双方自行协商,申请人准备撤回执行申请,案件取得实质进展。
执行团队来到被执行人杨某的登记住所,经现场询问,开门的房主自称其是多年前从杨某处购买的房产,不知道杨某现在的具体住址,但可以联系杨某家人,承办法官讲明案件情况,希望其可以转告杨某配合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杨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联系法院,表示7日内将履行义务。
执行团队前往静海区对被执行人吕某某进行拘传,在被执行人吕某某家中,执行法官对吕某某屡次爽约、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和将执行法官电话“拉黑”玩“失踪”的行为进行训诫,向其释明不履行义务即将采取强制措施后,吕某某当场履行了2万元的还款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聚焦小标的、大民生的执行案件,重点发力、集中攻坚,持续营造执行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