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辰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羊啃食果树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法官多次下乡化解矛盾,法理并用实现案结事了。
刘某与柴某系同村村民,刘某承包了2.24亩土地用于种植果树。一日,刘某发现,柴某饲养的山羊群进入果树林,将其栽种的果树啃坏。经刘某自行清点,被毁坏的果树共计580余棵,无挽救可能。后二人多次协商未果,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柴某赔偿财产损失10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顶着高温前往果树林实地勘察,逐一清点受损果树数目,并查看受损情况。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为和睦邻里关系,妥善化解矛盾,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法官一方面讲透法理,向双方释明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说明目前树木的损失金额不确定,需要经过鉴定程序,但鉴定费用比较高;另一方面讲清情理,双方都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各退一步,互相理解。最终,在法官的劝导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柴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