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儿子终于可以上学了!”近日,河东法院民四庭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2023年11月,当事人小陈以要求变更其子小明(化名)的抚养关系为由诉至河东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梁亦浩发现小明的父母在离婚后因其抚养权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小明在适龄时期未能正常入学。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并多次向其阐明让孩子接受教育是家长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为尽快解决孩子的入学问题,法官先后通过调查孩子户籍信息、向孩子所属区教育部门咨询了解入学事宜,经过多方努力,小明已于日前收到了入学通知书。
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当事人便写下了这一封朴实而真挚的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