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府院联动,实质化解环保行政争议,日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签订《关于建立环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围绕环保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程序的各个关键节点重点发力,涵盖了信息交流共享、促进依法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调研培训等多个方面,确定了10项举措,切实增强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环保行政争议的效果。
签约仪式后,双方对近年来生态环境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复议工作情况进行座谈交流。针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复议、审判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就如何抓好合作协议落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行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
据了解,自2015年集中管辖天津市环保行政案件以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环保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了收案下降、上诉率下降、调撤率上升达60%、服判息诉率上升达8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申诉、再审、信访案件为零的良好效果。下一步,铁路运输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专业化建设,强化府院联动,推动环保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走深走实,为绿色低碳发展和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