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做客直播间的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同时,我们还邀请到:市高院民二庭庭长段昊博,市高院执行一庭庭长强兆彤。欢迎!
主持人:蔡院长,第一个问题从大家关心的执行工作聊起,法院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效果也是体现司法公信力的关键。那么,天津法院是如何有效打通执行工作在基层落实 “最后一公里”的?
蔡志萍:市高院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自2016年开始,按照最高法院部署,我们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2019年6月,最高法院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目前我们正处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期,为了把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我们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执行攻坚。开展涉民生等专项执行,对复杂案件,组织交叉执行。二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足用好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打击拒执犯罪等措施,倒逼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2023年,全市法院对577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失信惩戒措施。三是深化执行协作。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完善与公安、税务等21家单位的执行联动,与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建立了涉案财物联合处置机制,形成了执行的强大合力。四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中基层法院全部建成执行服务中心,实现执行事项集中办理,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办理执行事务。
主持人:您提到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这是一个攻坚期,我们采取了多项举措,刚才您提到了最后一项举措,中基层法院都建成执行事务中心。那么,我们是如何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执行服务的?依托这个平台能为当事人解决哪些问题?
蔡志萍:天津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以“服务+公开”为着力点,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司法服务的需求。
具体的情况请强兆彤庭长为大家介绍一下。
强兆彤:我们通过搭建一站式执行事务服务窗口,集执行立案、案款收发、执行信访等功能,统一接收材料,集中查询录入信息、集中接待来访人员,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充分运用智慧执行App、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线上线下齐发力,强化执行公开,切实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同时,我们改变了“一人(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不断推进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优化人员配置、科学分工,组建专业化执行辅助团队,集中办理事务性的节点工作,助力执行工作跑出“加速度”。
我们还通过设立“执行法官接待日”、“执行服务热线”、“执行110”等方式,实现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院还结合实际,打造了各具特色的“一站式”执行服务平台。滨海新区法院引进公证机构入驻执行事务中心,推动公证参与法院强制执行,见证腾房、扣押车辆、司法拘留等现场执行,促进规范、高效、文明执行。河东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站”,司法局派驻律师在执行事务中心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主持人:强庭长,这些年,我们的百姓越来越多在执行领域听到一个词“善意文明执行”,和我们印象中的强制执行是两个概念,那为什么要善意文明执行?
强兆彤:强制执行的前提是依法有序,不是随意执行和乱执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在依法执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体现司法温度,同时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能动地落到实处。
对涉及企业的被执行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产权保护的精神,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注重把握时机、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对资金暂时短缺,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通过促进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功能,对具有营运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化解债务危机,助力走出困境。
在这里我举两个例子,说明如何善意文明执行。西青法院在执行某高校与某公司租赁合同案件中,需要强制该公司向高校返还土地。西青法院经实地核查发现,一方面案涉土地规划为国家级产学研基地,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先期已经在土地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建成了一定设施,简单执行就是拆除后向高校交付土地,但这种方式,不仅被执行人会承担巨大的损失,而且拆除周期长,难度大,势必会影响产学研基地的建设和使用,西青法院坚持能动履职,没有采取一拆了之的工作方法,而是通过沟通调解,公司主动交还了土地,高校对地上设施进行接收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案件及时高效地执行完毕,当事人实现了双赢共赢。
又如蓟州在执行一起案件中发现,一家饮品生产企业,受市场因素影响,销售不畅,贷款逾期。执行中发现企业除了生产设备外,没有足够资金。如果强制拍卖设备,变现价值不高,不仅银行无法受偿,企业也将因资产大幅贬值退出市场,上百职工面临失业危险。蓟州法院能动适用善意文明理念,深入企业调研有无生产能力和救治可能,确定了“放水养鱼”的执行措施。对厂房设备采取“活封活扣”,在不影响企业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允许企业处分,同时,暂不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不影响企业的信誉资质,可以继续贷款融资,后来企业获得了相关的资金支持,获得了“造血能力”,经过一段时间的缓冲调整,企业重新焕发生机,自动履行了欠款,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主持人:谢谢强庭长的介绍。随着法院院长访谈的推进,相信基层法院会带来更多鲜活的案例。说完执行工作,我们再回到人民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个窗口--立案。蔡院长,全市法院在搞好诉讼服务方面有什么创新的方法?
蔡志萍:全市法院坚持把最好的场所、最优的服务留给群众,持续优化完善“一站通办、在线能办、少跑快办”的诉讼服务机制,大力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设立了“党员先锋岗”,实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最优的诉讼服务体验。目前,全市22家法院已全部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实现了立案、调解、保全、收费、送达等主要服务事项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通办,一次性办理,坚持线上线下并行,在一审网上立案全面推开的基础上,推进二审网上立案。为满足人民群众异地诉讼需求,我们在全国率先实现京津冀三地法院跨域立案全覆盖,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跨域诉讼服务试点单位。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诉讼需求,我们开通了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
主持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蔡院长,能请您介绍一下,天津法院是如何履职尽责,支撑和服务好高质量发展的?
蔡志萍: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全市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出台了50项司法举措,新设国际商事审判庭、天开园法庭、天津港法官工作室等审判机构,着力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涉外、涉企、环境资源等审判工作,2023年审结民商事案件34.64万件,申请再审率、审限内结案率、执行到位率等相关审判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主持人:今年还是一个特殊的年份,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我发现,十年来,三地间,从高院、中院到基层法院,互动越来越频繁、协作越来越紧密,比如说天津海事法院在雄安新区、秦皇岛、平谷都有巡回法庭和审判点。那么,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个图景下,天津法院是如何融入的?三地法院有什么安排?
蔡志萍: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三大重要动力源之一,也是市委“十项行动”之首。全市法院始终把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动落实。市高院与北京、河北高院签署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聚焦服务保障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全市法院共与京冀法院签署各领域司法协作协议 18 个,三地法院实现了在线跨域立案,并建立了异地财产联动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围绕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服务保障雄安新区、“轨道上的京津冀”和“美丽宜居京津冀”建设等重点任务,我们积极设立专业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服务保障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承接载体建设,依法高效审理相关案件,切实为企业解忧纾困。2023年,全市法院共办理各类涉京冀案件近三万件。最近,宝坻法院就通过在中关科技城设立的法官工作室,成功的化解了一起6000多万的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日前,我们又出台了京津冀司法协同年度重点任务,将完善跨域诉讼服务、深化诉源治理等 12 个方面任务,细化为28 条具体措施,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推动。
主持人:最近还有一个热词,新质生产力。当下,天津正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焕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围绕新质生产力,法院也做了很多工作。那么这方面的情况请您介绍一下?
蔡志萍: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保护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我们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提升专业能力,发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全市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优势,推动司法保护与技术创新同频共振。二是严格保护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创等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发挥技术调查官作用,推广“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等裁判方式,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成本,去年判决侵权赔偿总额3.9亿元。三是凝聚保护的合力。与知识产权中心、市场监管等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提升保护实效。
主持人: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知产、涉外、金融、环资、涉企等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围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法院是如何做的,请段庭长介绍一下?
段昊博: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妥善化解大量涉企纠纷。2023年,全市法院审结涉企案件25.96万件,同比增长24.73%,结案标的额1980亿元,同比增长52%。针对涉企案件态势和规律,集中优质审判资源,加强知识产权、破产、金融、国际商事等 27 个专业法庭、专业审判庭建设。在审执工作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司法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因案施策,努力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涉案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良好发展。二是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我们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合法的金融创新行为,助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依法遏制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不断提升金融审判工作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司法对金融市场的价值引领和规则指引作用;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和金融需求。我们在做好金融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与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形成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合力。比如,市高院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听取和回应市场主体对司法和金融的新需求新期待,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联合签署《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四方面共14条具体措施。三是积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高院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联合举办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专门听取意见建议,印发实施意见,出台24项具体措施;开展“五个一”活动,全力营造尊商重企的社会氛围,其中在全市工商联设立23个法官工作室,为民营企业提供近距离司法服务;汇编 66个典型案例,梳理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四是大力提升办理破产案件水平。持续推进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判,加强管理人队伍建设,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的积极作用,服务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们重点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比如制定《关于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暂行办法》,规范破产援助基金的使用,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另外与市政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企业破产(强制清算)信息综合查询工作方案》,实现破产信息查询“一件事一次办”,提升破产管理人查询便利度。
主持人:蔡院长,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聊了很多大方面的工作中,那么在为民服务方面,特别是群众感受最深的民生领域,天津法院是如何践行的?
蔡志萍:全市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和服务,让“为人民司法”成色更足,底色更暖。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钱袋子”“舌尖上”等安全。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强化“如我在诉”的理念,妥善审理和执行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主持人:我关注到最近全国妇联联合最高法最高检等杜是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天津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
蔡志萍:在依法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我们主要有三个做法:一是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与特殊关注并重,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将保护妇女权益的立法精神、法律制度、司法政策贯穿于司法实践,准确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夫妻财产申报等制度,保障妇女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二是用足用好人身安全保护令,2023年签发率达到90%以上,签发率逐年提高,有力保护妇女远离家庭暴力。三是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邀请家事调解员,设立亲情关护室,推动构建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工作机制,推动家事审判规范化、专业化。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妇女儿童的保护,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院又做了哪些工作?
蔡志萍:我们积极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共筑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保护防线。一是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市高院设立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法院少年审判的组织领导、调查研究、法治宣传等工作。组织全市法院完成未成年人反诈宣传、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等专项工作,与市妇儿工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保障措施,推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市高院与妇联共同印发了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办法,联合共建了5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一体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宣传教育,形成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合力。三是注重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对未成年人进行庭审感化,寓教于审。通过法庭教育、心理干预、判后矫正、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举措,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全市法院选任法治副校长394名,组织开办模拟法庭等活动,助力提升未成年人尊法守法的意识。
主持人:接下来这个问题和段庭长做个交流,也替听众朋友问一个他们关注的问题,很多听众朋友是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非常关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我们也想知道,在法院方面,我们如何以法之力保障他们的权益?
段昊博: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法院也做了大量工作。我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做交流。第一个方面,全市法院着力加强新就业形态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我们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涉农民工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确保来津务工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得到及时、充分保障。第二个方面,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受损责任承担和职业伤害保障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召开专题培训会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水平,依法界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经营者的用工责任,健全法治化劳动力市场环境。第三个方面是加强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工会、行业协会的联动协作,推动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发布白皮书及典型案例,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行使用工管理自主权,引导劳动者诚信勤勉履职,助力营造企业尊权、劳动者敬业的和谐社会氛围。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一个词推进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也是今年的法律热词。去年,天津法院诉前化解纠纷12万多件,同比上升44.05%。蔡院长,围绕这项工作,天津法院做了大量工作,具体是怎么做的?
蔡志萍: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助推社会治理的法治化,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诉前多元解纷,与市政府建立联动机制,与市委政法委联合签署文件,与市司法局会签推进调解工作意见,并且深化与工商联、总工会等部门的诉调对接,整合社会力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解纷前沿阵地作用,2023年,全市74个人民法庭结案12万多件,滨海新区、西青、津南法院法庭建设经验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三是积极参与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建设,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我们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反馈率、采纳率均达到96%以上。我们还加强法治宣传,深化“法律七进”,开展以案释法,推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主持人:围绕诉源治理,我们接下来如何深化推进这一项工作?
蔡志萍: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天津实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统筹抓好案件审理和促推治理工作,强化诉前多元解纷,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大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着力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注重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参与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建设,助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