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实录
主持人:赵院长,我们知道,“大健康”产业集群作为“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是新时代必须要尽快实现的目标任务、城市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更是未来经济的支柱产业。在静海,团泊健康城的影响力日益提升,咱们法院与健康城建设是否有工作联动?在服务保障“大健康”产业经济发展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赵伟:静海北倚京津、南通江浙,东临滨海、西接雄安,是京津冀区域协同的重要节点和“黄金走廊”。我们坚持高站位、大视野、新理念,把法院的发展融入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静海区打造“五地建设”,我们这里说的五地建设,具体说就是“先进制造创新地,健康产业聚集地,晚年幸福康养地,体育健康打卡地,休闲旅游目的地”。
我们围绕以“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天津基地”,“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第一个国家级创新基地”为依托的中西医“双航母”医疗集群建设重点发力。天津中医药大学,是第一个搬迁至静海的“中医药类”高校,以张伯礼院士为首的科研团队,引领中西医结合创新。不仅促进了静海中医药产业发展更上一层楼,也在以健康产业为底色的“规划图”上绘出了“点睛”一笔。
静海法院与中医药大学,签约建立“传承岐黄展风采,司法为民建新功”的结对共建机制。我们的法官每年前往中医药大学开展新生入学教育、预防大学生犯罪等授课活动,中医药大学医师在我们法院开展健康讲座与义诊活动。我们两家共同探索了“中医义诊+普法宣传”的联合志愿活动新模式,将“中医疗法志愿服务”与“普法宣传公益活动”有机结合,吸引了大批民众参与,实现了中医普及和法律宣传“1+1>2”的良好效果。随着天津中医药大学深植根茎,也不断夯实着健康城版图和基底,吸引着一大批医学类院校和高端医疗产业不断聚集,中西医“双航母”创新集群战略格局基本实现。
主持人:关于服务健康城建设,打击医药领域犯罪,赵院长有什么案例分享给大家吗?
赵伟: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个打击销售假药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邹某、潘某等在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间,预谋以廉价药粉、胶囊等,冒充北京肝病研究所中医教授配置的“特效药”,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高价销售获利,先后在湖南省渌口、衡阳设立窝点,并购买话术本、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租用仓库用于发货,期间又雇佣并培训了钟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冒充中医教授,对咨询者进行虚假诊疗,承诺可治愈肝病,并推销所谓“特效药”,累计销售数额397万余元。经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犯罪嫌疑人所卖产品均非药品。
邹某等14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及犯罪情节,分别判处被告人邹某等14人,二年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该案系典型的有组织销售假药犯罪行为,内部成员分工明确,利用患者急于求医的心理,采购廉价药粉、学习诈骗话术、冒充中医教授、网络虚假宣传、一对一健康咨询等方式销售假药,涉案人数众多、且被害人多为老年病人的特殊群体,犯罪嫌疑人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我们依法坚决予以了严惩。通过此案的审理,不仅严厉打击了利用医药手段进行的犯罪行为,也为我区医药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该案例被市高院评为2022年度天津市刑事十大典型案例,被央视一套《今日说法》栏目进行宣传报道,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充分彰显了我们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的决心,也给与制售假药的犯罪分子极大的法律震慑。
主持人:这个案例不仅极大地威慑了假药生产者,也给广大患者防止上当受骗敲响了警钟。赵院长,在服务健康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司法举措吗?
赵伟:一是为兜牢民生底线提供司法保障。服务保障就业优先政策,妥善处理涉健康城建设劳动争议案件60多件,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就业。助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审理保险合同纠纷近300件,推动各类就业人员,尤其是新业态从业者参保。开展执行铁拳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严惩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天津电视台全程报道,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上述举措和工作,我们为健康城人才聚集、成长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和支持,为切实解决了人才“留下来”的创造了便利条件,助力人才展翅高飞,激发创新、创业的新动能。
二是为提升医疗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妥善审理医疗纠纷案件30余件,注重在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引导医患双方合理表达诉求,积极调和医患矛盾。注重释法说理,努力提升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助力推进医保便民服务事项延伸到社区街镇,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三是为绿色生活品质提供司法保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我院与北京房山、河北固安等五家法院联合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筹建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法庭,探索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如今的团泊新城,有着美丽的自然风光、独特的体育竞技魅力,已经成为静海区“体育+文旅”融合发展的绚丽底色,也让这座水韵之城充满活力。
主持人:大家可能都感受到了,现代人越来越追求绿色生活品质,团泊湖作为雄滨走廊生态节点上的“绿宝石”,素有“华北明珠”、“京津之肺”的美誉,我们围绕团泊湖在环境资源方面有什么做法?
赵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的依法治理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团泊湖被确定为天津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列入了“中国湿地自然保护区名录”,诗人郭小川一首《团泊洼的秋天》也为这片土地谱写了“诗与远方”。我们依托团泊湖独特的水系自然景观和丰富的环境资源条件,建立环境资源法庭,着力加强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工作,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服务保障静海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直接发现和解决了辖区多方面生态环境治理问题。
环资法庭成立后,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对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法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生态环境的受损,不单单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也直接导致社会公共利益的受损。如果只是简单地“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一罚了之”,则难以实现守护修复生态的良好效果,司法裁判的社会价值也不能得到充分的彰显。因此,我们在审理具体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审判理念的创新和延伸,特别是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以司法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积极体现恢复性修复司法理念的内在价值,通过审判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修复落实落地。
主持人:说得非常好,我想这就是环境资源审判的应有之义。徐庭长,跟我们分享一下环资法庭成立后审理了哪些典型案例?
徐锡鹏:我向各位听众朋友们分享一个和鸟类有关的案例吧。今年1月成立环资法庭后,我们敲响了静海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的第一槌。审理的是一起非法狩猎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某在禁猎期、禁猎区,多次放置多个铁笼非法狩猎鸟类。被告人在非法狩猎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查获野生鸟类40只。经鉴定,被告人捕获的鸟类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被捕获鸟类的总价值12000元。被告人的行为致14只鸟类死亡,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刑罚,捕鸟笼、鸟笼、遥控器等捕鸟设备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存活的鸟类已送至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除了野生鸟类的案件,我们还审理了狩猎野兔、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案件,通过严惩此类犯罪,极大地威慑了非法狩猎者,有效的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目前,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累计观测栖息鸟类种类由2015年的113种增加至2022年的202种,东方白鹳、黄胸鹀、遗鸥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8种,大天鹅、小天鹅、红隼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有30种。生物资源的丰富也推动了生态带、景观带、经济带高度融合,充分挖掘利用现有生态资源优势,科学打造休闲度假、生态体验、文化交流、康养体育等多元化大健康产业体系,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
主持人:提到营商环境,静海法院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有什么创新举措?
赵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坚持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三个聚焦”,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满意度。
一是聚焦“主体感受”,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我们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分析研判民营企业运行中的法律风险,联络走访企业70余家,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司法服务。召开服务地区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和《服务地区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根据企业需求,我们成立专项执行团队,强化涉企业合同案件执行力度,秉持善意司法理念,科学采用“活封活扣”“分批履行”的执行方式,在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放水养鱼”效果持续显现。
二是聚焦“争先进位”,提升执法办案的实效。对于市场主体来讲,时间就是效益,为此,我们构建了“各类案件均衡审、复杂案件精细审、简单案件快速审、系列案件集中审”的“分类四审”工作机制。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2698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17.54%,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5天左右。对审理周期相对较长的案件进行清单式管理,对于长期未结案件逐案“体检”,一年以上存案数量同比下降87%,清理积案成效明显。此外,我们执结案件11796件,结案率96.72%,发布网络拍卖585次,到位金额30.61亿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企业的胜诉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兑现。
三是聚焦“诉调对接”,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我们将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3年,13个调解组织和20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纠纷7721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134件。
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实现人民法庭由单纯办案向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色转换,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982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经过与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静海区营商环境测评连续两年全市优秀。静海已成为本地企业增资扩产、外地企业布局京津冀的投资兴业热土。
主持人:除了新型产业,我们知道,静海区也有像大邱庄钢铁这样全国闻名的传统工业,在对于支柱产业的保障上,我们有什么招法?都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呢?
赵伟:大邱庄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是全国闻名的钢铁生产基地,曾经的“天下第一庄”,如今已是全国的“焊管之乡”,虽然人口只有4万多人,但辖区600多家企业,年产值却高达数百亿。大邱庄的钢铁交易方式有着明显的地域特色,案件类型也高度相似。我们设置了大邱庄人民法庭,深入研究钢铁行业的经营特点和交易习惯,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和规则,通过一批示范性案例,促使这一地区钢铁行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有效规范,大大提升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活力。
除了做好审判工作,我们与区司法局助力大邱庄商会成立调解工作室,联合打造大邱庄地区商事纠纷化解平台。我们两名退休法官被聘为工作室调解员,丰富的释法说理、定分止争工作经验,再加上资深的审判阅历,在这个新岗位上可谓是游刃有余,充分发挥了退休法官的余热。我们通过打造诉前调解平台,逐步实现把辖区内发生的商事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的良好社会效果,也最大程度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
此外,为防范企业经营中法律风险,我们多次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宣讲。天津友发钢管集团,年产值超过400亿元,连续13年入围“中国企业500强”,是大邱庄钢铁企业的龙头。我们深入友发集团认真研判企业经营中常涉的合同类、劳工类、保险类纠纷,有针对性进行预防性法律宣讲,从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避免和减少诉讼的发生,治病于未发,受到热烈欢迎和积极地认可。
主持人:我了解到,静海法院是“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改革的发源地,其中刘子平法官就是研发团队的一员,刘法官您和大家分享一下“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的理念来源和探索进程吧。
刘子平: 好的,主持人。庭审模式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我们以庭审模式改革为切入点,重点改善传统人工记录模式耗时长、准确率低、长时间占用司法辅助人员等弊端。我们整个研发团队由一个法官试验组、一个政策研究组、一个技术保障组共同组成,由李晓雪法官牵头负责庭审试验、提供案件数据,提出问题建议和法官端的需求、并反馈当事人端的感受,由我牵头负责法律政策依据研究,全国各地庭审模式调查研究、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并制定了《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实施细则》,由网管部门联合技术公司不断增加完善系统功能,最终成功研发出了“智慧庭审系统”的初代版本。我们依托“智慧庭审系统”,通过全程录音录像和实时语音转写,实现了无需书记员跟庭便能自动记录庭审全过程的目的。庭审时间平均缩短30%,司法辅助人员也可以腾出精力办理送达、调解、保全、撰写文书初稿、归档等其他事务性工作,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最终,经过不断的更新完善,我院与武清法院、讯飞公司共同开发的“智慧庭审系统”成功获得专利并入选了中央政法委“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我院与武清法院也作为全市法院“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的第一批试点单位。目前全市已有9家法院使用智慧庭审系统,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在全市法院得到了进一步推广。
主持人:科技赋能审判,切实让老百姓享受到了方便和快捷。赵院长,城乡融合发展是静海区的重点工作安排,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我们法院有什么做法吗?高质量司法如何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呢?
赵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静海法院绝大多数的人民法庭都设在镇村街道,作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院”,是最贴近农村的司法机关,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承担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的重任。我院注重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找准服务基层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侧重点,全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以高质量司法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着力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杜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现违法占地问题“零新增”,坚决守住耕地这个“命根子”。目前,静海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12.4万亩、产量达38万吨,获授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同时也获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良王庄乡等3个单位荣获全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称号。
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基层治理工作的特性和规律,把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基层审判工作的目标,主动向前延伸司法职能,优化诉讼服务质量。截至目前,我们的8个人民法庭已与所在辖区的97家基层治理单位形成对接,依法有序地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之中。此外,我们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审理婚姻家庭、侵权损害赔偿等案件,以案释法,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厚植“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沃土。
主持人:提到人民法庭,赵院长,静海法院是如何将基层社会治理融入到人民法庭的工作中的,有什么经验和大家分享吗?
赵伟:静海区总面积1475.6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约80万,在全市属于面积较大的辖区。静海法院有10个人民法庭的建制,因为有合署办公的情况,目前集中在8个人民法庭实际办公。我们在法庭的建设中,坚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把诉源治理作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主要任务,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我们在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明确提到,大力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抓实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做实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法定职能,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万人成讼率”“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在平安建设、源头治理的“指挥棒”作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全链条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坚持审判与治理融合,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效能。我们的人民法庭将基层治理融入到案件审理中,其中不乏经典案例。今天和大家分享一起子牙人民法庭处理的涉骨灰返还纠纷。
本案原告的母亲于三年前去世,原告的舅舅,也就是死者的哥哥,用我们的话说就是“娘家人”。未经原告允许,擅自取走了死者的骨灰,并向原告索要50000元换回骨灰。原告拒绝支付并多次索要母亲骨灰,均遭拒绝,无奈之下,原告遂将舅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返还其母亲的骨灰。本案法官受理案件后,凭借多年审判经验判断,本案不是简单的确定物权归属和如何返还原物的法律问题,而是因亲戚之间的矛盾引发的深层次家事问题。如果打不开当事人间的心结,即使依法判决,问题仍得不到圆满解决,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我们的办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内心真实想法,悉心地倾听当事人的倾诉和委屈,努力寻找家庭矛盾的根源。发现了该案与双方其他家庭矛盾纠纷相互关联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及时和属地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当地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联动,共同深入当事人居住地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各自行为存在的不当之处,最终放下家庭恩怨,选择握手言和,舅舅主动归还了骨灰,双方多年恩怨冰释前嫌。
骨灰对逝者来说,是人格利益的延伸,具有人格象征意义;对逝者近亲属来讲,更是寄托哀思的重要载体。案件办结后,原告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们的耐心调解,让我母亲能够早日入土为安!”,事情到此得以圆满解决。我们法官就是通过积极走访、多方联动的方式,成功地化解一起又一起产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所以,法官办案要接地气儿,要始终按照“如我在诉”,以“情同此心”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基层法庭更要以“瞄准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发展路径,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更有认同感,让公平正义更加深入人心。
主持人: 讲得非常好。我们知道,乡村五大振兴,“产业振兴”排在首位。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静海法院在服务乡村新业态中,有什么好的做法?
赵伟: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要围绕“产”字下功夫,把充满乡土气息的农产品做大做强,切实让农民的钱包鼓起来,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同样离不开政策和法律对全产业链发展的保障与护航。
近年来,静海法院聚焦乡村新产业模式,以保护特色农产品作为切口,聚焦乡村新业态司法需求,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助力一个个农产品纷纷茁壮成长为一个个大产业。远近闻名的“天立独流老醋”被认定为“全国首批工业遗产”,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台头西瓜、王口炒货、杨氏手工柳编等土特产成为助力静海区乡村振兴的焦点。王口镇炒货从起初的一家一户一条扁担走街串巷、赶集上店,到现在的工厂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实现了传统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目前,王口镇有坚果加工及相关企业近300家,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0%以上,已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坚果市场集散地。
静海法院强化品牌司法保护,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注重改善涉农产品民事纠纷的审判方式,为特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在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的同时,我们联合当地乡镇政府为辖区内的乡村特色产业提供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便捷高效专业化的司法服务。目前静海区已拥有29个津农精品品牌,其中5个被认定为“国内知名”品牌,2022年销售额超百亿元。
主持人: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习近平文化思想内涵十分丰富、论述极为深刻。赵院长,关于法院在保护乡村文化产业方面,您有什么见解吗?
赵伟: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文化是根本,产业是载体。静海区辽阔的乡村孕育着充满特色风情的文化资源,五色斑斓、丰富多彩的民俗、建筑、饮食、手工艺品、非遗技艺等,凸显了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和博大精深,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认识和挖掘本土文化资源,使文化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比如说,我们在处理土地征收、建筑拆除等行政案件时,要最大程度保护乡村古建筑传统风貌,让文化产业和乡村发展相得益彰。
去年,我们审结了一起因古树损坏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驾驶货车撞到了村子里的一棵古树,导致古树一侧的树杈全部损毁。被损古树为国家二级保护名木-国槐,树龄至今已有340年,这棵古树见证了村子几百年的发展,也成为村民几代人的美好回忆与精神寄托。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一次性赔偿了古树的修理费用和养护费用,古树得以重新修复。保护古树不仅仅是守护生态资源,更是为了传承历史文化、留住乡愁记忆。事后,我们向区政府发出了“关于做好全区范围内文化古树的管理与养护”的司法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对我们的司法建议积极回复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的名贵古树进行了排查、登记造册和积极养护。我们也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助力了乡村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静海区蕴含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传承着诸多优秀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胡连庄杨氏手工柳编不仅极具静海乡土气息,还带动500多名农民就业,目前产品多达500多种,畅销10多个国家,年销售额3000多万元。因此,人民法院应立足乡村实际,在为乡土特色产业提供司法服务上持续发力,同时也不能忽视对乡村传统产业升级提供法律支撑。只有两相并进,乡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动能才能愈发强劲。
主持人:赵院长,我了解到,静海法院近几年坚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去年,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今年3月初,联合妇联、民政局召开了保护妇女权益新闻发布会。咱们法院在保护妇女权益上,有什么经验向大家推广的?
赵伟:好的,主持人。静海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立足审判职能,用有温度的司法实践不断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做细做实。
一是以法治之力强化精准保护。依法开展各类涉妇女权益案件审理工作,近三年共审理离婚、抚养等家事案件5276件。签发多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坚决对家庭暴力说不,切实为家暴受害者筑起人身安全“隔离墙”。发挥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作用,对因生活困难需要司法救助的妇女,优先落实司法救助,三年以来向困难妇女发放救助款20余万元,努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二是畅通维权渠道提供高效服务。对于涉妇女权益民事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政策,确保妇女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建立心理辅导干预、诉前调解、社会关护、案后回访等制度机制,配置亲情关护室等配套设置,充分彰显法治温情。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方便当事人“足不出户”在“掌上法庭”开庭诉讼。
三是内外联动开展专项活动。与区妇联及民政部门,联合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10个保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推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主动加强与辖区公安、妇联、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积极建立信息共享、普法宣传、联合督办等协作机制,强化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组织开展农村妇女权益保障、“三期”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等课题调研,持续加强涉妇女权益类案件合议庭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此,我院(综合审判庭)荣获“天津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我院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持人:赵院长,静海法院在普法宣传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您可以介绍一下吗?
赵伟:好的。“八五”普法开展以来,静海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勇挑重担、主动作为,不断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奋力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通过严密组织、积极落实、认真推动,我院在静海区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审中获评优秀等次。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营造氛围,推进学法普法“全覆盖”。与辖区内97家基层治理单位完成对接,全方位全链条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服务,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让法治之光照亮生活,融入人心。联合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探索“中医义诊+普法宣传”联合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法律明白人”的普法宣讲,引导“法律明白人”做好村镇普法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开展社区及村委会书记、调解员的普法培训,增强化解纠纷矛盾工作能力,形成依法维权、学法懂法、守法普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立足职能定位,实现精准普法“零距离”。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6.26禁毒”、“4.15国家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主题宣传活动45次,力争把“法”的元素贯穿到解疑释惑、释法明理全过程。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联络、庭审观摩活动12次,引导代表委员“沉浸式”体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面对面”感受阳光司法。
三是建强宣传阵地,助推法治宣传“立体化”。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在法治日报、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等中央媒体发布新闻信息4篇,配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拍摄法院刑事案例,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累计发布稿件2439篇,总计社会阅读量230万人次。累计337篇新闻信息被市高院、市委政法委、市网信办、津云、天津电视台、今晚报等市级媒体平台采用刊发,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主持人:赵院长,最后请您总结一下今后的工作安排和计划。我们将在哪些方面继续着力推动呢?
赵伟: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十项行动”。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静海、法治静海建设,积极融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工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府院联动,实质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防控、多元化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地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始终。进一步完善便民举措,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和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以建立执行事务中心为抓手,从严惩处抗拒执行的行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更切实地维护司法公正。加大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深入基层,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扎实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自觉践行阳光司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四是创新落实举措,更有力地提升队伍素质。大力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深化廉政教育,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全面提升司法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努力提高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最后,欢迎各位听众朋友们带着家人,来静海看一看,到团泊湖边走一走,“休闲来静海,让心静下来”。热盼大家来静海投资兴业、工作生活,与静海人民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