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实录
主持人:中国北方展览规模最大的会展综合体——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就坐落在我们津南区,在服务保障会展经济发展方面,是不是也是我们的一项工作重点,这几年来,有没有探索积累一些经验和特色的服务举措,来首先跟我们分享一下。
安文杰:会展经济作为我区经济发展的新业态,是推动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张好牌”,因此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对会展经济的服务和保障工作,也做出了不少的创新性举措。比如说,请大家看我手里的这个二维码。这是我们专门为国家会展中心创设的“一码通”线上平台。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我们在国家会展中心及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都设置了这样的一个二维码,当事人通过扫这个二维码,就可实现线上咨询、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一站式线上多元解纷服务。截至目前,已经线上解答咨询200余个,成功立案30余件,进行网络调解、开庭50余次,为参展主体提供了与线下“同质化”的司法服务。
我们处理的第一件在会展上侵犯明星人格权的案件,就是通过“一码通”平台进行的化解。案件是这样的:某酒业公司在与某明星无任何合作关系的情况下,在一次展会中,擅自在展会中大量使用含有该明星肖像图片的巨幅广告牌进行展示,并制作宣传视频在“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传播。该明星的经纪团队得知情况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展会要求该酒业公司停止侵权,双方在交涉过程中产生了言语冲突。为避免冲突升级影响展会秩序,会展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过“一码通”平台的会展专线,向我们驻展的服务保障团队法官进行求助,我们接到电话后立刻赶到现场,引导双方前往休息区坐下来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我们了解了案件事实,并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了该酒业公司的侵权行为,双方也都冷静了下来,并对后续的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当天无法立刻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平时都身处外地,为了节省双方在津逗留时间,便建议双方通过扫码申请线上调解,减少后续处理纠纷的时间、经济成本。我们在接到双方的线上解纷诉求后,指派法官和人民调解员通过线上平台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该酒业公司也认可侵犯该明星肖像权,最终同意向该明星赔礼道歉,双方对赔偿的数额也达成了一致意见,纠纷最终得以顺利解决。
主持人:安院长通过具体案例给我们特别生动地呈现了这个“一码通”是如何提供一站式线上多元解纷服务的,那么除此之外,服务会展经济,我们还有其他举措吗?
安文杰:我们除了创设了“一码通”平台外,还专门制定了《办理涉天津国家会展中心纠纷实施意见》《涉会展纠纷诉讼指引》以及专用的诉讼文书样本,成立了服务和保障会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咸水沽法庭组建了6组会展服务保障团队和1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在筹备展会、招揽展商、展会开展等环节提供全流程的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等司法服务,全力保障各类展会顺利召开。
主持人:会展中心坐落的位置属于我们咸水沽法庭的管辖范围,而且刚才也提到,咸水沽法庭为会展“量身”打造了专业化的审判团队,那么自会展开园投入使用以来,涉会展纠纷的案件数量多吗?比较集中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孟令玲:我们经过梳理,截至目前我们法院累计受理涉会展案件171件,涉案标的约1.6亿元,案由涵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11种类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大多数产生于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建设期间,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占比约50%。在涉会展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力争一次性让当事人“案结事了”,涉会展案件调撤率达50%。
近期我们到天津国家会展中心调研发现,会展方面的工程建设已竣工完成并进行了最终结算,目前房屋租赁法律纠纷较为突出,主要是一些商户未及时缴纳租金,在合同到期后也不撤场,导致案涉商铺无法继续出租,以及一些商户交付租金后,因客观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等,这两类情况可能会对会展方面的商业运营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主持人:有相关的案例吗?给我们分享一下?
孟令玲:近期,我们成功调解了一起这样的典型纠纷,案涉商户交付租金后,因客观原因起诉会展出租方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等费用,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议。我们受理这个案子后,了解到因该案涉及会展商户的切身利益,也引起了其他数十家商户的关注,该案的处理可能会在今后形成一定的示范效应。因此,我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推送至“诉调对接”中心,由我们的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我们通过专业知识,为双方厘清案件事实,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对履约过程中存在的违约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并为双方阐明了对应的法律后果,在进行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后,双方态度都有所缓和,就在我们以为能为双方顺利制作调解协议结案时,承租方突然又表示不想调解了,出租方见状也要求撤回已经作出的让步条件,双方矛盾再次激化。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也没有放弃,而是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进行沟通,了解到承租方态度变化的原因主要还是想和出租方置气,通过我们再次为双方分析利弊,承租方也认识到自己情绪化行为影响了案件的处理,并表示愿意继续达成调解协议。出租方为了尽快解决争议,顺利开展后期的招商工作,也同意继续调解解决,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案件得以化解。后续我们跟进了解到,现在双方已经将款项给付、退租腾房等事项履行完毕。可以说,这个案件是“办理一案,示范一片”的良好典范,推动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为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咱们法院不仅针对像会展这样的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专项的司法服务,还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彻到了各项工作当中,在2023年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以及全区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中,我们法院都是排名第一位,这其中,法院在涉企纠纷的化解方面积累了很多独到的经验,安院长,这方面内容能给大家再介绍一下吗?
安文杰:近年来,我们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推动引领营商环境法治化,不断加大涉企纠纷化解工作力度,助力提升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投资兴业环境,形成了全流程的“预防、调处、审判、执行”机制:
一是抓好“源头治理”。一方面,我们与辖区重点企业采取了“走访联动”“上门问诊”方式,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了解需求,对于潜在的诉讼风险及时予以化解;另一方面对于审判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汇总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会以会议座谈、法治讲座、宣传指导等多种形式,助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另外,我们也高度关注对企业的提示预警,例如在疫情期间,我们向全区771家外贸企业发送《外贸企业疫情期间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指导企业减轻履约风险,避免了大量纠纷的产生。二是抓实“多元化解”。我们主动联合区工商联制定了民营经济纠纷多元调处八条措施,设立了驻工商联法官工作室,通过法官定期入驻指导商会调解组织调处涉企纠纷,这个做法被评为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建设的全国典型事例。去年一年,我们在诉前成功调解了涉企案件3000余件。今年,我们立足“市场纠纷市场解”的工作定位,在原有的人民调解的基础上,又引入了两家市场化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选择权的前提下,由入驻的工作人员开展商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自运行以来,市场化调解成功率在40%左右,平均解纷时长约为8天。此外,我们在帮助涉诉企业多元解纷的同时,还通过向企业制发司法建议的方式,帮助他们找到问题根源减少涉诉风险。
主持人:您提到向企业制发司法建议,有什么取得明显治理效果的案例吗?
安文杰:去年我们共计制发司法建议35份,其中涉企业的21份,占比60%。下面我通过一个具体例子来讲一讲司法建议的效果,我们辖区有一家商贸公司,由于在人员管理、销售管理等环节存在漏洞,导致他们销售的食品经常出现违规的情况,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间接滋生了大量牟利性知假买假行为,以该公司为被告的案件达1000余件。基于这些情况,我们详细统计分析了案件数据,总结归纳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专题走访了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调研座谈,深入了解行政执法中涉及的食品安全相关情况。在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制发了司法建议并向该商贸公司的总公司发出,该公司也高度重视,很快就回函制定了整改方案,后期我们也进行了跟踪问效,跟进整改进展,目前以该公司为被告的案件由以往每年的千余件下降至百件以下,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这个司法建议获评了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主持人:除此之外,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还有其他内容吗?
安文杰:有的。抓细“专业审判”也是我们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专门挑选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官助理打造了涉企案件专业审判庭,集中审理标的较大、疑难复杂的涉企纠纷以及涉股权、票据、融资租赁、金融等纠纷,通过专业化的审判实现“繁案精审”,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案件质量。
再有就是抓牢“执行攻坚”。去年,我们法院执行结案的涉企案件7370件,执行到位金额达到19.06亿元,结案平均用时38.99天。对于涉企执行案件,我们一直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采取“放水养鱼”“活封活扣”等措施,通过善意灵活手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治理长效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助推区域诚信体系建设。另外,为进一步提升涉执财产处置质量和效率,我们与北京东城法院、海淀法院、天津滨海法院建立了异地财产联动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与京东集团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执行工作“跨域协同”“互联网+”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今年,我们执行局还获评了“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集体”荣誉称号。
主持人:刚才说到执行工作时,提到了很多举措,其中提到咱们法院与其他法院建立了异地执行合作机制,拓展了执行工作的合作范围,有什么案件印象比较深刻吗?
安文杰:我讲一件我院入选天津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个典型案例:在2021年12月前后,先后有26家公司因同一家工程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总计申请执行金额近3000万元。我们在陆续受理执行申请后,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多为外地民营企业,且分布于北京、上海、广西、甘肃等不同省市。为帮助企业在年前能够回笼资金,加快执行进度,我们的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多方查找财产。经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在北京某财务公司有大量存款。于是,我们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委托北京东城法院代为调查核实相关财产线索。东城法院执行团队迅速奔赴该财务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及时采取了执行措施,划拨了被执行人存款2100余万元,为20余家民营企业追回了大部分欠款。这个案件是京津冀法院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及时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生动写照,彰显了京津冀法院合力破解执行难的坚定信心和强大力量。
主持人:我还了解到,对于一些重点问题和信访案件,咱们法院还有一项创新的举措,那就是“院庭长直通车”。安院长,这具体是一个怎样的措施?具体怎么运用这个平台?如何做到直通呢?实际能发挥作用吗?
安文杰:“院庭长直通车”群众意见监督反馈平台,创建于2021年5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是我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畅通群众沟通监督渠道,广开言路倾听民声,积极主动地去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进而规范司法行为,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个平台在及时化解人民群众诉求,提升我院工作水平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我从几个方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是平台内容丰富。目前,我们这个平台涵盖诉讼服务、审判、执行问题、其他问题反映及约见院庭长5大模块,在这5大模块里我们针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易发多发问题设置了44个选项,为群众提供“菜单式”“一键式”服务,实现人民群众诉求通过二维码扫描“一键直达”院庭长。二是平台管理严格。我们配套制定了《“院庭长直通车”流程管理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对反映的事项及时转办并定期汇总分析,实现“全链条”高效衔接。我们在安检大厅、诉讼服务窗口、派出法庭等23个点位放置扫码标识,确保人民群众随处可见、遇事即扫。2023年,对标“有信必复”工作要求,还增加了短信受理告知功能,从严规范办理时限,高效及时给予回应。三是数据分析精准。通过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分类整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涉及干警廉洁自律、违法违纪等事项,及时转交督察部门办理,启动问题线索核查程序;对被投诉的案件,启动信访案件评查程序,及时进行自查、交叉评查;对被投诉问题较多的干警,重点予以关注,及时提醒帮助。四是意见办理规范。“院庭长直通车”是在传统信访、投诉举报途径之外,为人民群众提供的涵盖立、审、执等各环节全流程,反映问题最直接最便捷的方式,我院也将该平台纳入了涉诉信访工作中整体推进,百分百做到“诉求有人管、办结有回应、效果有监督”。自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累计收到2253条问题反馈,现已全部完成分派解决。
这项创新举措,先后荣获“天津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项目”“天津榜样——2023为人民服务暖心项目优秀奖”“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等一系列殊荣,确实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很多问题。
主持人:您提到,已经解决了两千多条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办理诉求,百分百做到“诉求有人管、办结有回应、效果有监督”,那有什么印象深刻的事情吗?
安文杰:有一个诉求解决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大概在去年8月份,我们这个平台收到周某的诉求工单,反映他和他爱人被我们法院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因为他爱人急需进行肝移植要乘坐飞机前往广东省就医,由于情况紧急所以申请暂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平台负责干警收到该工单后,将情况反馈给执行局局长及案件的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在核实情况属实后,认为该紧急情况符合暂时解除限高措施的条件,在向院领导请示汇报,依法解除了他们的限高措施,整个办理过程仅历时2个半小时,周某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同时,我们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在解除限高期间也一直关注他们的财产状况,避免出现恶意转移执行财产的情况。在他们事情处理完毕后,我们又立即恢复了二人的限高措施,二人也表示会积极履行义务,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在这个紧急诉求的处理中,充分体现了我们法院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也正是有“院庭长直通车”这样的便捷渠道,才及时解决了人民群众的问题。
主持人:目前最高院、市高院为推广“枫桥经验”,在全力部署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我们了解到,津南法院有一个人民法庭很有名——他们打造的“强联动、创平台、优机制”的诉源解纷工作法,去年还获评了全市“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这是哪个法庭?相关情况能不能再给我们介绍一下?
安文杰:主持人说的是我们的小站人民法庭。小站地域特色明显,三美齐聚。可以尝美食,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小站稻”满足着每一位食客的稻香情怀;可以看美景,小站练兵园、米立方水上乐园、稻作展览馆、周公祠等大量景点每年吸引国内外游客驻足;可以忆美史,袁世凯曾在此进行“小站练兵”,是近代北洋文化的发源地和大本营。辖区内农旅纠纷占一部分,另外,在乡村振兴、产业升级的过程中,新类型的合同案件、房屋还迁安置等案件也在逐年上升,案件类型复杂、数量多。基于此,小站法庭创新了“强联动、创平台、优机制”诉源解纷工作法。具体做法让我们小站法庭的负责人介绍一下。
闵杰:好的,小站法庭主要审理小站镇和北闸口镇两个镇的一审民事案件,我们创建这个诉源解纷工作法后产生了一定治理效果,涉旅游纠纷平均调撤率达63.3%,涉农案件平均调撤率达60%。主要做法有三大方面:
一是协同发力,充实诉源治理力量。首先,我们参考涉案数量、类型、难易程度等多个维度,将小站法庭管辖的28个村居动态划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涉诉风险区域,由法官、法官助理入驻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员、村居干部共同排查矛盾隐患,实现“法官驻村”互联;其次,我们会同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法治联席会议”,共享法治情报,加强重大矛盾纠纷、重点人群的预警研判,若发现苗头隐患,综合施策合力共治,实现“府院联动”互通;另外,我们会同司法局合作创办了“同讲一堂课”人民调解员系列培训课程,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模拟调解等活动,实现“同堂培训”互动。
二是搭建平台,提供源头解纷场域。首先,我们在小站镇司法所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法官沟通联络工作站”,用于开展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给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解纷场所;其次,充分发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田景英的引领示范效应,建立“田二姑”调解团队工作室,不断推动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2023年以来,我们法院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157份,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后盾”;另外,我们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将全镇人民调解员全部纳入该平台,实现在线委派案件、在线开展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等诉讼服务“一站转办、一站通办”。
三是建章立制,助力调解效能提升。一方面,我们建立了“实时指导”机制,法庭法官与其包联的村居人民调解员建立“沟通指导工作”群,人民调解员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实时进行求助解答,助力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另一方面,我们建立了“宣传引导”机制,在官方公众号开设“二姑来帮调”专题栏目,定期报道人民调解员参与法院矛盾纠纷化解事例,推动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除此之外,我们还建立了“协同促调”机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完善人民调解队伍规范化建设,对于人民调解协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指导并通报给区司法局及相应调解委员会,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沿着法治轨道高效运行。
主持人:刚才闵庭长介绍了这么多我们小站法庭好的经验和做法,比如我们的“田二姑”调解团队工作室,这么多优秀的调解力量和品牌,有他们的助力,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有哪些典型的故事,闵庭长能给我们讲讲吗?
闵杰:有这样一件通过人民调解员参与,多方联动化解的邻里纠纷。张某和李某是小站某小区的邻居,一天早上,双方都在遛狗,在小区门口相遇时,李某的狗突然失控扑向张某,张某躲闪不及,摔倒在路边。次日,张某感觉身体不适就医治疗,后张某就医疗费向李某主张赔偿,但遭到李某拒绝,双方因此大吵过几次,也没了往日邻里之间的和睦友善。社区网格员得知情况后及时反馈给了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联系到我们包联法官,启动了“联席会议”机制,经过共同研判后,我们联合人民调解员、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将双方约到“法官沟通联络工作站”,从法、理、情角度共同为双方分析案件,确定调解方案,最终李某赔偿了张某部分损失并当场交付,张某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可以说,这件小案是我们诉前化解的众多纠纷中的一个缩影,正是有着人民调解员、民警等众多力量的参与,才让诉源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主持人:我们关注到,前一段时间全国四级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下,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体现了司法对于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视和保护,咱们法院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有什么工作举措吗?
安文杰:为了全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专门成立了家事审判团队和少年审判团队,2023年以来审结涉妇女儿童纠纷1960余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12份,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我们还不断创新家事审判、少年审判思路,通过引入心理咨询师、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妇女干部等解纷力量开展涉妇女儿童纠纷的诉前、诉中调解工作,通过实质性解纷解开当事人“心结”,防止发生恶性“民转刑”案件。同时,我们也十分重视与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辖区派出所、学校等各方主体的沟通联动,共同搭建涉妇女儿童纠纷预警排查、协同解纷、心理疏导、跟踪回访、普法宣讲等为一体的共治模式。我们还与区妇联联合建立了天津市首批区、镇、社区(村)三级亲情关护室,并被确定为天津市未成年人探视基地示范点,截至目前在关护室化解纠纷、开展心理辅导、探视未成年人等活动200余次,不仅为婚姻家庭矛盾中的各方当事人提供了“避风港”,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庇护所”。
近期有这样一个案件,我们处理的效果比较好。去年,我们受理了一件抚养费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小林的父母在小林年幼时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林由母亲单独抚养,父亲不承担抚养费,但随着小林母亲就业困难、小林学习生活开销越来越大等现实变化,小林的成长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母女生活处境十分困难,因无法联系上小林的父亲,小林便向法院提起了抚养费纠纷的诉讼,最终经过法院多方寻找联系到了小林父亲,使案件得以化解,亲情得以回归。我们根据这件案件改编了一部微电影《落羽焕生》,这部微电影通过家事案例的“小切口”充分展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大主题”,向社会宣扬了良好的价值导向,获得了第十届“金法槌奖”微电影类优秀奖。
主持人:听安院长和两位庭长介绍这么多,我们也感受到了津南法院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方面发挥的作用,那么面对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面对人民群众高标准的期待,今年咱们法院下一步有哪些计划和打算?
安文杰:今年,我们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津南之特、发展之要、群众之需,全力展现法院之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津南篇章”。一是以高质量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站在“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的高度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丰富基层社会治理手段,重点加大对天开津南园建设、运营的服务保障力度,依法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以高水平服务提升高品质生活。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如我在诉”的精神办好民生小案,不断强化司法裁判的指引规范作用,持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以高效能管理推动高质效提升。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将“管案”和“管人”相结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强化司法数据会商,持续深化改革弥补短板不足,聚力提高审执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更好地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