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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利剑”集中执行行动——武清法院站

   发布时间:2024-09-24 15:05:2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法院开展“雷霆利剑”集中执行行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为期2个月,聚焦“小标的”服务“大民生”,多措并举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小编将陆续带大家走进全市法院执行现场。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武清法院执行干警尽“执”履责的身影吧!


代其履行,案结事了!

王先生与小裴人格权一案,小裴因殴打王某,武清法院判决小裴给付王先生医药费等损失4999.2元。

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后,承办人多次与小裴电话联系均未能取得联系,到其居住地查找,亦未能找到小裴,在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等措施后亦未履行义务。后经多方查找,了解到小裴现在某保安公司工作。

行动中,执行法官在某保安公司找到小裴本人。在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小裴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称经济困难暂无力支付拖欠款项,保安公司代其履行了给付义务。至此,案结事了。


释法明理,主动履行!

申请执行人老郭在被执行人老许处工作时受伤,经调解,老许赔偿老郭2万余元,但老许迟迟没有履行义务。

行动中,执行法官在老许厂内找到他时,老许称无力支付赔偿款,态度嚣张。

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送达相关文书后,老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此次“雷霆利剑”集中行动中,武清法院共计出动干警、法警32人,出动警车10辆,传唤被执行人13人,执行完毕4件,和解8件,扣押车辆1辆,执行到位金额126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