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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天津政法系统以主动之为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发布时间:2024-10-15 15:44:46 打印 字号: | |

9月3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海滨司法所所长关颖的手机微信提示声不断响起,有法律咨询的、有邀请其法治宣讲的、有需要矛盾调处的,微信联系人的分布,近的在滨海新区海滨街辖区,远的在河北省黄骅市、任丘市,天津司法行政服务已跨省延伸、再延伸。

“群众有需要,我们就向前。”关颖所在的司法所坐落于大港油田核心区,因油田业务延展,他们接触到了天南海北的石油人,服务也从那时开始。

10多年来,群众的一件件诉请、一句句问候、一声声感谢已融入关颖与同事的工作点滴。10多年的积累,让她的微信里有来自河北、北京的同行以及近千位服务过的群众,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充分佐证。


行 动

多年来,在中央政法委和天津市委领导下,天津市委政法委组织全市政法机关深入推进京津冀政法工作协同,紧贴长短期任务需要,围绕信息共享、跨区域办案、跨区域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勤务指挥、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内容,与京冀两地政法机关开展深入协作互动。不仅如此,天津相关各区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京冀相邻各区的互动与交流,先后签订了《通武廊战略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宝三香玉(天津宝坻区、河北省三河市、香河县、玉田县)《加强政法领域协作协议书》、平蓟三兴(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三河市、兴隆县)政法协同机制等数十个协作文件。2019年,天津政法系统对京津冀政法工作协同发展进行了再部署,提出要以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毅力、扎实的作风,完成好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2023年5月,天津市委政法委以天津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在该市政法系统的落实执行为契机,制定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十项行动”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的天津政法之为。2024年4月,天津市委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推进京津冀政法工作协同重点工作项目,明确18项年度重点任务,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在推动京津冀政法工作协同上持续发力、多点突破、系统推进。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政法系统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内驱力已融合为一体,法治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切入点越来越精准、基础越来越坚实、渠道越来越多元。


深 化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新阶段,天津政法系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增强与京冀政法系统协同发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体制机制与政策、措施协同方面作出积极探索。

近年来,天津公安机关秉持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理念,与包括京冀在内的其他7省(自治区、直辖市)围绕海河流域生态安全保护,健全完善了案件协查、警情联处、警种联巡等工作机制,织密织牢了“一淀、五湖、两带、三区、六廊、十源”的海河流域生态安全防护网。天津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落实《京津冀行政立法区域合作协议》,在制定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时,充分考虑协同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涉及协同发展重点领域的、三地共同关注的、关联度高并需要协调推动的立法项目,尽可能做到优先安排。天津市司法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今,三地已有上百个重要行政立法项目相互征求意见。天津检察系统与京冀检察系统以互花米草公益诉讼案的联合办理为契机,围绕海洋生态治理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在办案联合、机制联建、信息联通方面开辟了区域协作新路径。截至目前,三地检察系统已建立了省级检察协作机制21项、服务保障协同机制等跨区域基层检察协作机制15项。

天津法院系统在《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基础上,与京冀法院系统共同签署涉及立案、审判、执行等50项协作协议,实现了三地法院办案的协同高效。天津海事法院在河北省设立了两个派出法庭、1个巡回法庭,并在雄安新区、北京平谷等地设置12个巡回审判点,就地收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由可能变成了可行,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展 望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领域推进之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推动京津冀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方案》立足破解区域协同发展突出问题,着眼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目标,明确了“市场环境、法治建设、贸易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六方面重点任务。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按照《方案》指引,在“同事同标、跨省通办、同案同罚”上主动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标准服务保障。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随奎对《方案》中“深化三地司法协作,持续优化跨区域立案服务,实现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就近立案”的内容表述感同身受,他说:“此举进一步节省了人力、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作为在一线服务的法官,我不仅要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还要在主动服务的大局观和精准性方面进一步提升。”

曾经参与互花米草公益诉讼案办理的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尤增良关注的,是《方案》中“提高三地司法协同质效”内容的表述,他认为这与京津冀检察系统联合出台的《京津冀检察机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跨区域协作的工作意见》不谋而合。“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与检察自觉,将让天津检察人与京冀检察人一道,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的协同着力点,不断推动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以高质量的检察服务推动协同发展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他说。作为基层司法所的一员,关颖对未来10年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充满期待,她渴盼微信上三地同事工作互动越来越密切,业务交流越来越顺畅,服务群众的工作面越来越宽广。

 
来源:《法治日报》2024.10.12第1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