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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参加京津冀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10-17 09:01:20 打印 字号: | |

10月16日上午,京津冀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京举行,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河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静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京津冀党政主要领导座谈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提升服务保障实效。聚焦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坚决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依法妥善审理涉京津冀案件,加大知产、金融、涉外、海事等审判工作力度,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共同富裕,进一步提高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水平。加强统筹联动,深化三地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协同联动,推动形成更为紧密的司法协同工作格局。

会上,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通报了天津法院落实《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工作情况,天津海事法院、武清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交流了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做法。会上还通报了6个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