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校大学生“酒驾+无证驾驶+逃避检查+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危险驾驶案件。
本案被告人是北京市某大学在校大学生,其和同学向辅导员请假后来到本市旅行。一日,二人前往酒吧畅饮。酒后见天色已晚,未取得驾驶证的被告人心存侥幸,想自己开车返回住处,同学劝说未果,亦上车同行。凌晨2时许,被告人所驾车辆与等候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轿车后部发生接触,导致该车辆向前滑移后,与另一小型轿车后部发生接触,造成三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前车乘客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谎称同学驾驶机动车,试图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经检验,被告人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法院判决,被告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存在逃避检查行为,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
法官提醒,酒后驾车不仅是对法律的挑衅,更给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酒后驾车一经查处,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生。酒后不要心存侥幸,莫让一次鲁莽行为导致终生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