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16岁的小明骑着自行车,与一位93岁高龄的张大爷相撞。小明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将张大爷送往医院。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小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张大爷年岁已高,治疗费用近6万元,双方多次协商赔偿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张大爷遂将小明诉至河东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虽然小明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但其愿意且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一直试图弥补自己的过错。考虑到双方法律关系相对简单,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法官阐明了鉴定结果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张大爷及其家人表示,小明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积极救助张大爷,之后还多次前往医院探望张大爷,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这份真诚与担当令人动容;又得知小明高考在即,为了不影响其的学业与前途,主动放弃了部分权益。经过多次讨论和调整,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致:小明一次性向张大爷支付赔偿金额5.5万元。案件当庭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