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骗取租赁叉车后非法转卖的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把租到的叉车以低价售卖变现,用一招空手套白狼套来了牢狱之灾。
被告人陈某因无力偿还个人债务,伙同杨某(另案处理)与被害人何某在15天内签订四份叉车租赁合同,随后,通过伪造证件,将租来的叉车进行售卖,获利6万余元。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表示很后悔,愿意退赔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租车合同诈骗属于近年来多发的新型诈骗。犯罪分子隐瞒真实租车意图,向租车公司租赁车辆后,冒充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出售或抵押给他人,从而获得非法利益。这不仅让租赁公司、抵押权人蒙受损失,也扰乱了行业秩序。相关企业或个人在收购车辆时,务必提高警惕,应注意审查车辆的相关证件、权属证明,手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汽车租赁公司也要严格审核租车人的相关证件手续,仔细辨别其真实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