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清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及时将执行款送到患病的申请执行人手中。
被执行人张某曾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15万余元,但未及时偿还,后李某诉至法院,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和解,但被执行人张某未按期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李某被查出身患脑部肿瘤,急需钱款治疗,被执行人张某拒绝还款。法院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并释法明理,张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同意先行给付11万元,余款尽快付清。因李某病情恶化,丧失行动能力,无法到院办理相关领款手续,执行法官带张某前往李某家中,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张某当场支付现金11万元。
每一起执行案件的执结,离不开法院执行部门、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三方的共同努力,武清区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运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案件的获得感及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