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近日,河东法院联合区司法局春华司法所、远洋新天地社区召开物业纠纷调解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各方总结了辖区内物业纠纷预防化解取得的工作成效,并深入交流探讨各自在参加物业纠纷调解过程中的工作经验、面临的主要问题。
座谈会后,法官、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及社区的工作人员针对一起长达12年未解决的物业纠纷就地开展联合调解工作。当事人张某某因对之前的物业相关服务不满意,自2012年起便未缴纳物业费。2023年物业人员更换后,物业服务得到改善,也获得该居民的认可,但因之前的矛盾,之前拖欠的物业费一直没有缴纳。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逐一解答与分析双方提出的问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调解,张某某当场缴纳物业费2.6万余元,物业公司也表示将持续整改,全心全意为业主提供周到的服务。就此,一场长达12年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