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李某与解某、魏某签订售房协议书,约定将登记在李某名下的房屋出售给二人,后双方就该协议履行事宜产生争议,解某、魏某诉至法院。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等多个程序,又引发了涉及合同效力、损害赔偿等多起诉讼。2024年11月李某再次就案涉房屋内物品返还事宜将解某、魏某起诉至法院。至此,三方因该房屋出售事宜共产生15次诉讼。
石各庄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签约后后悔出售该房产,遂自行装修房屋、购置家具并入住。解某、魏某在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自行开锁入住,留存了李某全部的屋内物品并拒不交还。经法官多次调解后,终于达成调解意见:解某、魏某同意返还李某案涉房屋内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