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接到连锁餐饮店的大订单,既见到了店长,又要了营业执照、签了合同,可最终还是被骗了,这是怎么回事?近日,本市红桥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2022年11月,孙某通过之前在红桥某餐饮店做厨师长的朋友,要了被害单位天津某公司业务员吴某的联系方式,孙某电话中谎称自己是天津某连锁餐饮店的店长“薛某”,需要对方提供粮油供应,约定第二天到孙某工作的店里面谈。
吴某到了后发现,店里的人都跟“薛某”打招呼,看起来很熟。“薛某”自称是这家店的股东,爱人张某是红桥区某餐饮店的店长,也可以从吴某手中进货,吴某就觉得这个生意不错,向对方要了营业执照,签订供货合同后,吴某开始向店里供应粮油。
每次供应粮油时,有一个固定员工接收货物,接下来“薛某”还通过种种理由要求吴某多次向他供货。到了约定结款日,“薛某”却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觉察到不对,吴某才发现自己上当了。经警方查实,双方签订合同的公章是孙某之前找人刻的“萝卜章”,每次接货的并非其公司员工,而是之前跟他有过多次合作的货拉拉司机。之前的货物都由这位货拉拉司机以低价卖给了某个区菜市场的粮油店。之所以签约的店里其他员工跟孙某很熟,是因为孙某跟这家店有合作,借用人家店面签合同,好让吴某相信是这家店的股东。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从2022年11月到2023年4月,吴某向孙某提供了价值59万多元的货物,孙某低价变卖获利40万元,所得赃款都用于偿还网络赌博债务以及个人消费。孙某最终以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还需要退赔被害单位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