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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多元跨域解难题
作者:高志刚 刘校宇   发布时间:2025-01-16 15:47: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津南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关系案件。

据悉,2013年12月起,张某接受某公司安排从事电路维修、安全检查等工作,未缴纳过城镇职工保险。2022年因张某年满六十岁且为农业户籍,享受了村集体缴纳的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同年张某与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双方系劳务关系,公司按月向张某发放工资报酬。2024年3月17日,张某在施工现场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区人社局作出了认定工伤的决定,张某的近亲属遂依据工伤认定结果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某公司支付工亡补助金等款项。而某公司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工伤认定的结果将影响某公司的赔偿情况,故在先起诉的民事案件只能中止审理。

行政庭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详细梳理了案件证据,发现张某突发疾病后第一时间系公司同事将其送医并垫付了医药费,张某去世后公司领导也组织全体职工吊唁,多年共同工作的经历让张某和公司存在深厚的感情,双方实质的纠纷确系工亡的赔偿问题,仅单一审理区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无法一次性从根本上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法官遂决定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将两案件同步推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并组织区人社局、某公司与张某家属一同来到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两位法官从工伤认定、诉讼周期以及诉讼风险的角度对双方开展释法析理,寻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平衡点;以工伤赔偿金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充分考虑张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和某公司的支付能力,为家属梳理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等赔偿金额,有效降低其不合理的心理预期,为双方达成和解创造条件。在两位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之间理解的差距逐渐缩小,张某家属同意减少金额,某公司则承诺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最终行政、民事两案均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陈美汐